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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 2023 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1-30 作者:- 来源: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409 1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统筹推进全县 2023 年工

业经济稳增长,确保一季度“开门稳”,经县政府同意,在落实

省、市关于促进 2023 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基础

上,制定我县相关工作措施如下:

一、鼓励企业增产增效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2023 年一季

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 3000 万元,且现价同比增长 8%及以上、季

度产值增量 1000 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,按企业一

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 0.5‰给予奖励,其中符合奖励条件

且纳入 2022 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,按企业一

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 0.6‰给予奖励;单家企业奖励最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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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超过 40 万元。同时,对 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一季度新纳统

的规上工业企业,给予每家 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
责任单位 :县工信局、财政局,经济开发区,各乡(镇)人

民政府

二、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。鼓励春节期间企业连续生产,

充分发挥产能。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

接交易,交易周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—31 日。

责任单位 :县发改局、工信局,经济开发区,国网大田供电

公司,各乡(镇)人民政府

三、保障企业用工稳岗

(一 ) 实施稳定就业奖补 。鼓励企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

职工队伍,对经有关部门确认,2023 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

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1 月用电量不低于 2022 年 12 月用电量 75%

(含 75%)的,按用工人数(以 1 月份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

准)给予企业 3—10 万元的一次性稳就业奖补,其中 50 人以下

奖补 3 万元、50—100 人(含 50 人)奖补 5 万元、100—300 人

(含 100 人)奖补 8 万元、300 人以上奖补 10 万元。所需资金从

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。

责任单位 :县人社局、工信局、财政局,经济开发区,各乡

(镇)人民政府

(二 ) 优化用工服务奖补 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工,助力企

业生产发展。对各类社会机构(含商会)、个人(含“老带新”

员工)为我市辖区内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用工 6 个月以上(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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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一项社会保险作为认定条件),按每吸纳一名毕业年度高校毕

业生(大专及以上)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人 1000 元、技能人

才(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)给予每人 800 元、普工给予每人 500

元,每年总额不超过 20 万元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。所需资金

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。

责任单位:县人社局、财政局,各乡(镇)人民政府

四、加大企业融资纾困。实施金融支持经济修复“百日行动”,

组织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,积极向上争取纾困资金贷款。督

促各银行业机构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,严格执行延期还本付息

等工作要求,并为企业做好转续贷工作。

责任单位 :县工信局、金融办,经济开发区,三明银保监分

局大田监管组、人行大田县支行,各乡(镇)人民政府

五、支持市场开拓。持续开展“全闽乐购—三明工业名品网

上优享”“乐购三明”等活动,深化“手拉手”对接,组织开展

各类促消费活动,推动供需互动、产销并进。对工信部门牵头举

办(含承办)的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,给予资金补

助,并积极向省上争取补助支持。对工信部门牵头举办(含承办)

的“手拉手”供需对接活动,参会工业企业达 25 家及以上的,

在兑现省级奖励政策基础上,每场活动再给予补助 3 万元。

责任单位 :县工信局、商务局、财政局,经济开发区,各乡

(镇)人民政府

六、推动供需对接。鼓励企业入驻福建省供需对接平台,在

2023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企业入驻率 100%(按入驻平台企业数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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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地规上工业企业数比重计算),给予县工信局 5 万元工作经费

奖励;以入驻企业产品发布数(权重 30%)、需求数(权重 20%)

和对接成果数(权重 50%)对各乡镇、经济开发区进行综合排名,

对排名前 3 位的各单位分别给予 5 万元、3 万元和 2 万元的工作

经费奖励。此项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。

责任单位 :县工信局、财政局,经济开发区,各乡(镇)人

民政府

七、加大工业投资。推动“两节”期间重点工业项目、增资

扩产技改项目建设,强化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,积极调度精心安

排组织施工,加快项目实施,扩大有效投资,带动全县工业投资

和技改投资分别增长 5%以上。

责任单位:县工信局、发改局,各乡(镇)人民政府

八、促进节后复工。加强重点企业复工复产跟踪服务,帮助

企业做好生产衔接和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,指导企业提前组织

好春节前后生产安排,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,迟放假、早

开工。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坚持生产企业走访慰问活动,及时解决

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,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稳定、产能充分发挥。

力争至 2023 年 2 月 6 日(正月十六),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

复工率达 85%以上。

责任单位:县工信局,经济开发区,各乡(镇)人民政府

九、强化安全生产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、相关部门的监管责

任,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,持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,加强

应急值守,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;指导企业加强疫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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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控,确保“两节”期间工业企业安全稳定生产。

责任单位 :县应急局、工信局、交通运输局、商务局、消防

救援大队,经济开发区,各乡(镇)人民政府

本文件涉及的奖补政策可同时享受,并可叠加享受各级其他

惠企政策,资金来源从财政预算的各类专项资金中安排。

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23 年 1 月 18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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