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
神,全面落实省、市关于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
项决策部署,促进 2023 年一季度经济实现“开门稳”,根据《福
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 2023 年一季度经济工作若
干措施的通知》(闽发改综合〔2023〕1 号)、《三明市人民政
府办公室关于促进 2023 年一季度经济“开门稳”若干措施的通
知》(明政办发明电〔2023〕2 号)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
具体措施如下:
一、促进农业扩种增产
1. 抓牢春季农业生产建设 。抓好春耕备耕工作,积极落实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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种粮食面积,扩大设施蔬菜种植面积,实现春季新种蔬菜生产面
积 4.1 万亩以上。
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,各乡(镇)人民政府
2. 稳定主要农产品供应。持续稳定生猪产能规模,扩大蛋禽
养殖规模,将全县大型生猪、蛋禽等 38 家畜禽生产企业列入保
供主体名录,确保一季度生猪出栏 6.5 万头以上、禽蛋产量 0.36
万吨以上。加大 9 个现代农业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服务力度,确保
一季度全部开工建设,实现新增投资 0.41 亿元以上。
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,各乡(镇)人民政府
3. 抓紧春季植树造林。指导各乡(镇)科学确定造林树种、
苗木规格、造林方式、配置模式,提高植树造林成效,确保一季
度完成植树造林 1.6315 万亩,占年度计划任务的 100%,为推动
全县林业持续发展提供保障。
责任单位:县林业局
二、鼓励企业增产增效
4. 全力稳存量扩增量 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2023 年一季度
工业总产值不低于 3000 万元,且现价同比增长 8%及以上、季度
产值增量 1000 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,按企业一季
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 0.5‰给予奖励,其中符合奖励条件且
纳入 2022 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,按企业一季
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 0.6‰给予奖励;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
超过 40 万元。同时,对 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一季度新纳统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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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上工业企业,给予每家 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责任单位 :县工信局、财政局,经济开发区,各乡(镇)人
民政府
5. 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。鼓励春节期间企业连续生产,
充分发挥产能。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
接交易,交易周期为2023年1月1日—31日。
责任单位 :县发改局、工信局,经济开发区,国网大田供电
公司,各乡(镇)人民政府
6. 支持市场开拓 。持续开展“全闽乐购—三明工业名品网上
优享”“乐购三明”等活动,深化“手拉手”对接,组织开展各
类促消费活动,推动供需互动、产销并进。对工信部门牵头举办
(含承办)的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,要给予资金补
助,并积极向省上争取补助支持。对工信部门牵头举办(含承办)
的“手拉手”供需对接活动,参会工业企业达 25 家及以上的,
在兑现省级奖励政策基础上,县财政每场活动再给予补助 3 万元。
责任单位 :县工信局、商务局、财政局,经济开发区,各乡
(镇)人民政府
7. 加大企业融资纾困 。实施金融支持经济修复“百日行动”,
组织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,积极向上争取纾困资金贷款。督
促各银行业机构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,严格执行延期还本付息
等工作要求,并为企业做好转续贷工作。
责任单位 :县工信局、金融办,经济开发区,三明银保监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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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大田监管组、人行大田县支行,各乡(镇)人民政府
8. 推动供需对接。鼓励企业入驻福建省供需对接平台,对
2023 年 3 月 31 日企业入驻率(按入驻平台企业数占当地规上工
业企业数比重计算)100%的县工信部门,给予 5 万元工作经费奖
励;以入驻企业产品发布数(权重 30%)、需求数(权重 20%)
和对接成果数(权重 50%)对各乡镇、经济开发区进行综合排名,
对排名前 3 位的各单位分别给予 5 万元、3 万元和 2 万元的工作
经费奖励。此项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。
责任单位 :县工信局、财政局,经济开发区,各乡(镇)人
民政府
9. 加大工业投资 。推动“两节”期间重点工业项目、增资扩
产技改项目建设,强化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,积极调度精心安排
组织施工,加快项目实施,扩大有效投资,带动全县工业投资和
技改投资分别增长 5%以上。
责任单位:县工信局、发改局,各乡(镇)人民政府
10. 促进节后复工。加强重点企业复工复产跟踪服务,帮助
企业做好生产衔接和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,指导企业提前组织
好春节前后生产安排,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,迟放假、早
开工。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坚持生产企业走访慰问活动,及时解决
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,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稳定、产能充分发挥。
力争至 2023 年 2 月 6 日(正月十六),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
复工率达 85%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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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单位:县工信局,经济开发区,各乡(镇)人民政府
三、推动第三产业扩容提质
11. 用好用足奖励政策。发挥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带动作
用,重点支持贸易流通、文化旅游、交通运输等领域发展;一季
度兑现 2022 年度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政策。
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商务局、文旅局、交通运输局
12. 加大企业培育力度。强化重点企业培育,筛选发展前景
较好的服务业企业纳入全县规上企业培育储备库,加大扶持力
度;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,积极落实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,简
化市场主体办理注册登记事项,营造便捷的市场准入营商环境;
力争一季度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 2 家以上、限上商贸企业 3 家以上。
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商务局、市场监管局
13. 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障。加强与县物流行业协会联系,
鼓励支持运输企业增加运力,持续推动公铁联运乐顺物流园项目
建设,发展多式联运,培育规上物流企业 1 家,持续推进城乡客
运一体化发展,新开通改造城乡客运一体化线路 1 条,一季度完
成客货周转量 3.16 亿吨公里以上,增长 5.1%,力争新增货车 45
辆以上,吨位 800 吨以上。
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交通运输局、商务局
四、扩大有效投资
14. 力促 项目扩投资 。聚焦基础设施投资、工业投资、房地产
开发投资等领域重大项目,加快推进下岩水库、田安高速、江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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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小区等投资 5 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实施。推动全县在建水利工程
大干热潮,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、中小河流治理、安全生态水系
项目等重大水利工程加足马力加快建设。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实
施,实施重点项目 100 个左右、年度计划投资 100 亿元以上,力
争一季度新开工项目 10 个以上、完成投资 2 亿元以上。组织重
点项目集中开竣工仪式,进一步在全县营造抓大项目、抓好项目
的浓厚氛围。
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交通运输局、水利局
五、促进市场消费
15. 激活商贸消费。 一是组织展销直播活动。春节前,组织
参与全市第三届“中国绿都·乐购三明”直播节暨首届网络直播
大赛决赛活动,采取线上直播和线下展馆相结合的形式推广我县
产品。积极参与全市 2 月份在上海市举办沙县小吃华夏行暨三明
名特优产品展销会活动,支持我县知名品牌企业在上海开展品牌
推广、促销、巡展活动。 二是发放商贸消费券。持续打响“全闽
乐购·乐购三明”促消费品牌,在春节、元宵等重点节假日期间
向社会发放普惠民生等多种类型消费券。 三是鼓励企业开展促销
活动。充分发挥商场、超市、重点商圈等商贸主体作用,引导企
业紧抓新春促销契机,开展折扣满减、特惠让利、消费赠礼等消
费促进活动,有序开展“辞旧迎新跨年购”主题营销,鼓励企业
在春节期间适当延长营业时间,设置新年主题网红打卡点等,营
造节日氛围,满足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,组织主题促销活动不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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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 3 场。 四是积极推动线上促销。积极对接抖音、京东、阿里巴
巴等重点电商平台和沪明对口合作平台资源,展示销售优质农特
产品,动员县内电商企业开展线上促消费活动,一季度直播场次
不少于 300 场,力争销售额突破 1000 万元。
责任单位:县商务局
16. 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 一是继续实行购房补贴
政策。按照县政府修订的《大田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
发展若干措施》(田政规(2022)2 号)文件执行。 二是鼓励房地
产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优惠让利活动。春节期间开展商品房促销
活动,可以帮助房地产企业纾困解难,更好地盘活资金,稳定经
营状况,激发企业内生动力。以促销活动为形式,为供求对方搭
建平台,促进市场供需平衡,促进大田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
平衡健康发展。
责任单位:县住建局
17. 加大文旅消费刺激力度 。 一是研发推出 2 个新春“阳康”
补元气之旅套餐,依托云闪付平台发放满 1000 元送 400 元文旅
消费券。 二是从春节到元宵,全县景区推出对福建居民进行购票
“三免一”优惠、对三明市民推出购票五折优惠及全国兔年出生
的游客免票,山水酒店、东风公馆等推出大田美食特色年夜饭,
图书馆推出春节读书特别活动、文化馆推出贺新春-少儿美术作
品展等活动,推动春节旅游市场升温。 三是贯彻落实《2023 年度
三明市旅行社地接奖励办法》《2023 年度入明职工疗休养优惠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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策》,鼓励旅行社组团入田。
责任单位:县文旅局
六、扩大外贸出口
18. 培育壮大出口主体。加强重点外贸企业跟踪帮扶,深入
贯彻落实《促进商贸流通及外资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
(试行)》,鼓励企业自营出口,提升全县生产型出口占比。扩
大政策宣传,助力企业“走出去”,抢抓订单、拓展国际市场,
提升出口订单量。
责任单位:县商务局
19. 发挥出口信保作用。针对皮革、通讯等重点行业出口企
业,做好政策宣导,为企业在“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”等平台
上提供投保信保业务指导,鼓励企业用活用好信保工具。
责任单位:县商务局
七、强化招商引资
20. 突出精准招商 。用好沪明对口合作平台,利用2月份在上
海举办的三明市重点产业推介会,通过项目路演和发放招商手
册、项目推介书等形式,做好招商推介,争取促成一批招商项目
洽谈落地。利用春节期间大田籍乡贤、在外企业家、知名人士返
乡过节及商会年会等契机,组织开展不少于2场恳亲会、联谊会
等系列访商活动,做好乡情、亲情招商,多措并举引导在外企业
家返乡投资。强化县、乡(镇)两级联动招商,加大招商项目策
划,力争春节期间全县开展12场以上的招商活动(含联谊会、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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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会等),签约4个亿元以上招商项目,其中5亿元以上重大产业
项目1个。
责任单位:县商务局、发改局
八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
21. 延续有关财税政策。 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
策,失业保险费率降低至 1%(单位 0.5%、个人 0.5%),执行至
2023 年 4 月 30 日。对工业、物流、餐饮、住宿、公路水路运输、
旅游等六大行业,免征 2022 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,2023 年 5
月前落实到位;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“六税两费”减半征收优惠
政策延续执行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。
责任单位:县人社局、税务局、财政局
九、统筹要素保障
22.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。 。用好用足各项货币政策工具,加强产
融对接,在一季度至少举办 1 场有一定规模的政银企融资对接会,
实现授信 4 亿元以上,力争一季度全县新增贷款 6 亿元以上。加
快第八期 100 亿元规模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在
大田投放,力争投放总额达 0.3 亿元。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
的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、延期还本付息支
持,做到应续尽续、能续快续、能延则延。加强“银担”合作,
推广“总对总”批量担保业务,进一步降低融资担保费率,引导
县域企业积极申报市融资担保“白名单”企业库,力争融资担保
放大倍数不低于全省、全市平均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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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单位:县金融办,县人行
23. 实施稳定就业奖补。鼓励企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
工队伍,对经当地有关经济部门确认,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
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1 月用电量不低于 2022 年 12 月用电量 75%
(含 75%)的,按用工人数(以 1 月份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
准)给予企业 3-10 万元的一次性稳就业奖补,其中 50 人以下奖
补 3 万元、50-100 人(含 50 人)奖补 5 万元、100-300 人(含
100 人)奖补 8 万元、300 人以上奖补 10 万元。所需资金从就业
补助资金中列支。
责任单位:县人社局
24. 支持企业吸纳就业 。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。
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,按规定给
予社保补贴;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,按规定给予企
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。强化用工服务指导,开展重点企业用工
监测,一季度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20 场以上;提供大学
生见习岗 20 个,其中一季度完成既定目标的 30%。
责任单位:县人社局、财政局
25. 实施返岗复工服务奖补。凡全县辖区企业农历正月期间
采取“点对点”包车方式组织新老员工返岗复工就业的,按实际
包车费用的 70%给予补贴,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 10 万元。所
涉及的奖补资金由县财政予以解决。
责任单位:县人社局,各行业主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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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. 做好节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。 加强价格监测
预警,适时启动平价商店,严格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, 确保“两
节”市场供应充足、价格基本稳定。
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民政局、农业农村局、商务局、财政局
27. 科学精准高效做好疫情防控。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
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,减少因人员大规模流动和聚集导致疫情快
速传播的风险,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最
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。
责任单位:县卫健局等,各乡(镇)人民政府
28. 破解用林用地等难题。开展现场办公服务指导,主动对
接、提前介入,研究破解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用地等要素保障问题。
优化用林审批服务,继续对县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开通审批“绿色
通道”,即到即审,优先保障用林指标。提速环评审批,对未纳
入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》的项目免于办理环评审批
手续,对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的学校、福利院、养老院等编制环
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审批,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
后当场就可获得审批文件,进一步缩短环评审批时限。对已通过
环评审批的项目有部分建设内容变动的,审批人员对变动内容加
强组织研判,经分析相关变动内容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,同
意将其直接纳入竣工验收,无需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。
责任单位:县自然资源局、林业局,大田生态环境局
29. 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。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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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点,紧盯道路交通、建筑施工、城镇燃气、自建房、矿山、工
贸、烟花爆竹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,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拉
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,消除安全隐患,防范化解重大安全
风险。
责任单位:县应急局,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
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本措施的宣贯和解读,推动加快落
实。本措施除国家和省、市、县相关文件有明确具体时间要求
外,有效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,具体由各
相关职能责任部门负责解释,并明确标准认定程序。企业应本
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申报,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。同类政策
标准不一致的,按照“从高不重复”原则执行。
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3 年 1 月 19 日